董事长决策,员工操作,这家公司非法借用他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4-15

  近日,安徽证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合肥正瑞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瑞储能)非法借用他人账户从事,安徽证监局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对正瑞储能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经查明,正瑞储能违法事实如下:

  “李某建”证券账户于2018年6月4日开立于(行情000728,)合肥凯旋大厦营业部(属网上自助开户)。“叶某武”证券账户于2018年6月5日开立于国元证券合肥凯旋大厦营业部(属网上自助开户)。

  经查,“李某建”“叶某武”两个账户自开立后至调查日仅交易过“国轩某科”一只股票,在买卖时点和交易风格上具有高度相似性,并且账户资金全部来源于正瑞储能,账户交易盈亏由正瑞储能承担。上述账户交易由正瑞储能董事长进行决策,主要操作人员为正瑞储能员工。

  截至调查日,正瑞储能借用“叶某武”“李某建”账户交易“国轩某科”,累计买入235.23万股,金额3584.58万元;累计卖出145.03万股,金额2170.47万元;共计亏损178.29万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账户资料、资金转账记录、交易数据、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安徽证监局认为,正瑞储能上述行为违反了《》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责令正瑞储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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