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祥、陈刚、林克庆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2-24
2月24日下午,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接受李士祥、陈刚、林克庆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主持会议。

2月24日下午,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接受李士祥、陈刚、林克庆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主持会议。

李伟说,李士祥、林克庆两位同志因职务调整,陈刚同志因工作调动,最近中央批准李士祥、陈刚、林克庆同志不再担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三位同志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经主任会议研究,提出了关于接受李士祥、陈刚、林克庆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接受了李士祥、陈刚、林克庆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名单(草案),庞丽娟当选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士祥

陈刚

林克庆

李伟对李士祥、陈刚、林克庆三位同志在担任副市长期间,为首都科学发展所付出的辛勤工作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李士祥、陈刚、林克庆三位同志在担任副市长期间,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积极协助市长做好政府工作,注重依法行政,推动改革创新,在各自分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牛有成、柳纪纲、刘伟、杨艺文、闫傲霜,秘书长张清出席会议。

知多一点
市长、副市长任免的法定流程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选举产生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
北京市的人代会每年年初召开,一般会期为7至10天,那么闭会期间,市领导的任免流程又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
所以,市人大常委会只能决定副市长的任免,当市长职位暂缺时,可以决定代理市长人选,但是市长是必须要人代会上经过全体代表选举的。
除了选举任命,市长、副市长辞去职务也要由本级人大负责。
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本次李士祥、陈刚、林克庆三位副市长的辞职,就在是人代会闭会期间,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通过的。
(原题为《三位北京副市长同时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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