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拖欠工程款引纠纷 府院联动促“双赢”

来源:互联网 作者:网络 时间:2022-02-22
近日,大安法院太山法庭依托府院联动机制,联合大安市月亮泡镇政府成功化解一起执行难案件。 据了解,2012年8月,大安市月亮泡镇某村村民委员会将新建办公室、门卫、锅炉房、院
近日,大安法院太山法庭依托府院联动机制,联合大安市月亮泡镇政府成功化解一起执行难案件。  据了解,2012年8月,大安市月亮泡镇某村村民委员会将新建办公室、门卫、锅炉房、院内硬化、围墙工程项目等承包给了大安市某建筑工程队,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总造价为60万元,工程款先由建筑工程队垫付,工程队按期完成了工程施工并交付使用。建筑工程队多次向村民委员会索要工程款,村委会迟迟不能支付所欠款项,故大安市某建筑工程队于2015年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定:大安市月亮泡镇某村村民委员会给付大安市某建筑工程队工程款6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村民委员会偿还了部分欠款后就停止了给付,遂建筑工程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冻结了该村村民委员会的相关账户。  太山法庭在办理案件时了解到,因账户被冻结,村委会的各项业务不能开展,考虑到村委会是为全体村民服务的,不能影响其正常运转,太山法庭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主动找到月亮泡镇政府,联合镇政府工作人员共同与村委会负责人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沟通,说明法理依据,分析风险隐患,提出偿还欠款的方案,最终村民委员会与建筑工程队达成和解协议,村民委员会自2022年起每年保证于12月份前给付3万元,直至尚欠工程款及全额利息全部给付完毕。随后,法院及时解除了该村民委员会被冻结的账户。此次调解,充分发挥了府院联动机制的优势,既为建筑工程队要回了欠款,同时也保障了村委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了双赢。  一直以来,大安法院坚持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既维护政府形象,同时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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